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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输油管再起火 事故责任认定或遭踢皮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2  浏览次数:33
核心提示: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扑灭。目前暂无人员伤亡报告。
     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扑灭。目前暂无人员伤亡报告。
 
      这是大连中石油4年来发生的第8次事故,业内人士坦言,事故频发背后折射出石化产业项目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复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而此次事故责任认定或遭遇“踢皮球”。
 
      至于“新大一线”发生事故是否会引发成品油短缺,中宇资讯分析师孙雪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中石油可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资源,保供问题不大。
 
      民企施工损坏管道致漏油/
 
      中石油在大连已经连续发生事故。
 
      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大孤山新港码头一储油罐输油管线发生起火爆炸事故。事故引起中央高度重视,辽宁省和大连市也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全省力量全力开展扑救工作,事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大连市政府秘书长的徐国臣明确表示,将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安全生产。然而不过3个月,2010年10月24日,工作人员在拆除“7.16”事故现场曾着火油罐时再次发生火情。
 
      2010年12月15日,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罐区附近区域失火,火灾距离“7.16”事故着火油罐(103号油罐)仅80米。
 
      这还没有结束,2011年7月16日、8月29日、11月22日,中石油大连连续发生了3次事故,最近的要追溯到2013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位于甘井子区厂区内一联合车间939号罐着火,火灾造成2人受伤,2人失踪。加上今年6月30日的这起事故,中石油最近4年在大连发生了8起事故。
 
      与之前的部分事故由操作不当等原因所致不同,中石油官网昨日发布消息称,6月30日晚的事故原因是:“大连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新区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水平定向钻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线钻通,导致原油泄漏。溢出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中石油对于此次事故也“难辞其咎”。
 
       “一方面,在城市规划中凡是有石油输油管道通过的地方都必须设有坐标标识,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前理应提前进行考察,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并制定可靠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原油管道风险系数比较高,按理说不应该设置在交通要道和人流密集地区,而此次事故发生地周边不仅有居民区还有大连大学、大连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隆众分析师王倩倩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次事故责任认定可能会出现 “踢皮球”的情况,因为大连中石油和大连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中都有责任,但具体如何划分可能比较麻烦。
 
       这不由让人想起4年前的一起相似事故。2010年7月28日,中石化金陵石化码头向南京金陵塑料化工有限公司输送丙烯的管道被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挖穿,丙烯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爆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南京市“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
 
       “不少城市石化产业项目都是历史产物,以去年青岛中石化‘11.22'输油管道爆燃特大事故为例,输油管道早在市政规划前就已经铺设了,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在日后城市化过程中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安迅思息旺能源分析师李莉泽表示,输油管道涉及城市多个职能部门,已经超出了企业本身所能掌控的范围,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协调,加强管理才是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扩张背后隐忧凸显/
 
       目前,大连中石油已关闭“新大一线”漏点阀门,不过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短期内对炼厂的影响不大,成品油的供应也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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