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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第五中学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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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03 21:14
浏览次数: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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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6-03 截至日期: 2013-06-25
招标编号: SM2013-G-012 所属行业: 热水器
地    区: 湖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空气源热泵热水器
内容: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第五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太阳能加空气能热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 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 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与内容或者 采购 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石门县 第五中学太阳能加空气能热水工程
1.2采 购 人:石门县 第五中学
1.3采购编号:SM2013-G-012
1.4 委托代理编号:TJSM - 13004
1.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6 采购内容: 太阳能 加空气能热水工程 、电气系统设备及安装(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 投标人 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及本招标文件的其它相关规定:
2.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所需专业人员(具有国家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所投设备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管理认证和中国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4、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5、太阳能具备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如属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生产厂家基本资料;
7、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所投产品须提供太阳能 加空气能 热水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合同(近两年在常德地区实施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10、所投产品在湖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7日止,每日9:00-11:30,15: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由法定代表人 (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第二代身份证 和 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携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财务会计制度(附:上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④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⑤近三年内相应 类似业绩 证明;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以及本投标邀请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文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装订成册) 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咨询、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概不接受其它的报名方式) 。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2013 年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
4.2 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 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并 不得确定该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4.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转包给他人。
7、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7.1 采购人: 石门县第五中学
地 址:石门县蒙泉镇夏家巷
联系人:唐校长
电 话:13807360763
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 石门县建设局九楼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736-5326808
传 真:0736-5326959
7.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0736-516950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本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0736-51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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