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珠海班尼戈的设立登记事项办理完毕。
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对外投资权限,经总经理及经营决策层批准。公司与珠海班尼戈股东东莞市盛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注册资本认缴权转让协议。盛华愿意将其持有珠海班尼戈16%的注册资本认缴权(即出资额8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公司愿意接收盛华持有珠海班尼戈16%的注册资本认缴权(即出资款8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发生变化,公司持有珠海班尼戈67%的股权,上述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