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将商业贿赂、商业欺诈、限制竞争、强制交易、强行搭售、拒绝交易、滥收费、商业贿赂及滥用“霸王条款”等群众反映强烈、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重点。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包括医药及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商场、酒店利用可以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的优势地位,向商品供应商收取陈列费、店庆费、进店费等费用的行为;汽车销售商利用其品牌销售优势优先向消费者推荐某指定的保险公司或汽车贷款,以此获取相应的服务费及指定售后服务等。
昨日,来自呼市工商局的消息,工商部门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红盾号行动,以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金融、石油、通信、保险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及大型零售商、供应商、市场开办单位、品牌汽车经销商等经营者为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