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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企拒办停热
用户称停热有理
29日,距离哈市规定的申请停热时限仅剩一天时间,市民郭广德和几位业主在哈三电厂供热大厅内因拒办停热而议论纷纷。
郭广德是丽景花园业主,这是他第5次来申请停热,“我们家不是顶层,也不是一楼,更不是冷山,完全符合市政府的停热规定,为什么不能停热?”郭广德表示,既然热是商品,就有自由买卖的权利,热企强买强卖显然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了解,哈三电厂拒绝为用户办理停热的理由是因为辖区入住率低,无法保证热用户的正常用热,但是很多前来办理停热的业主表示,他们购买的房子都是节能住宅,不可能存在透寒、影响四邻室温的问题。同时,哈尔滨市规定办理停热需要缴纳20%的热能损耗费,这也算是对热企和用户进行一定的补偿。他们认为,政府明确了用户的停热权利,热企却不给办,既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也违背了行业法规。
一户停热四邻挨冻
“我交着全额的热费却享受不到温暖,因为停热用户影响了我家的温度。”市民刘女士说,由于邻居办理了停热,她家同其他几户邻居家的室温多次出现不达标情况。
“之前就听说停热会对邻居造成影响,这次我是尝到了苦头。”提到上个供暖期的遭遇,刘女士心有余悸。2012年9月份,邻居徐某向刘女士征求停热意见,考虑到平日相处的都不错,又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的停热申请,便在停热申请书上签了字。可是随着严寒天气的到来,刘女士家中多次出现室温不达标的情况,刘女士甚至将孩子送到了亲戚家寄住。
期间,供热公司和供热办多次到刘女士家进行测温,测量结果只有16℃,随后,工作人员又对供热管线、门窗密闭性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异常情况。“起初我以为是供热质量的问题,可是感受了邻居家的室温才知道是自己家出了问题。”刘女士发现,其他楼层的室温大都稳定在20℃左右,只有自家的室温不达标,最终,在停热的徐某家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今年初,刘女士拿到了上个供热期的热费退款,但是这不足千元的补偿金并未让她感到平衡。刘女士讲,现金补偿无法弥补家人在寒冬遭受的折磨,她希望热企能够真正保证住户供热安全,就像省、市供热条例里提到的那样,存在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的不能申请停热。
投诉室温低
多与停热用户为邻
一直以来,供热不达标的投诉屡见不鲜,尤其在上个供热期,极度的严寒天气对很多居民用热产生了影响。记者从哈市多家供热公司了解到,集中反映室温较低的住户,多是与停热用户为邻居。
省建筑设计院水暖高级工程师刘茂东讲,虽然停热用户与用热用户仅一墙之隔,但根据热量向低温传递的特性,一户居民停热,四邻的热能都会传到停热用户家中,热用户的室温必然受损,受墙体材料的影响,各户室温的损失又不尽相同。在一般情况下,当一户住户办理停热时,会导致周围邻居室温下降2℃~3℃。
“热既然是商品,一分钱就要有一分货。”刘茂东还表示,政府规定缴纳全额热费就应享受最低18℃的室温,如果要求停热用户缴纳20%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那么按照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停热用户的室温则应该最低保持在3.6℃,但是这只是一种理论,在实际生活中,室温起码要在15℃左右。
“停热用户越多,热损耗就越大,热用户的室温便无法保障。”捷能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剑锋表示,哈市的居民楼仅对外墙做了保温处理,而室内的热传递效应明显,停热的住宅必定吸收四邻的热量,如果一栋居民楼内有3成以上用户停止供热,那么整栋楼将无法保证安全供热。而对于供热企业来说,目前的技术无法准确测量每个居室的温度和辐射量,加之热传递时刻在进行,所以单纯依靠增大锅炉功率,加快水流速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室温不达标的问题。
记者从华能、捷能等多家供热公司了解到,一旦用户办理了停热,四邻的室温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他们受理的供热投诉中,因停热影响室温的投诉也占据大多数。
热企对停热四邻取证
确保“停热”让双方满意
“不是我们拒绝您的停热申请,而是取决于四邻的意见。”在宏通热力缴费大厅,客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对申请停热遭拒的用户进行解释并播放调查视频,虽然多数业主表示理解,但仍有人对客服表示不满。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保障热用户的权益并向停热用户做好解释工作,他们成立多个调查小队对申请停热用户的四邻进行逐户走访,征求他们对停热的意见。
2012-2013年供热期,宏通供热辖区内共有8957户使用期达到两年的新房,其中有5087户提出停热申请,达到56.79%。如果全部办理,将给其他非停热正常用户造成严重低温,给该区域的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针对这种情况,宏通热力的客服人员决定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由四邻的意见决定是否对申请停热用户进行审批。
“政府明令禁止热企为停热用户设置门槛,所以我们只能逐户走访并进行录像取证。”客服中心负责人田经理表示,供热主管部门禁止热企私设诸如“缴纳40%停热费”、“四邻签字同意书”等条件限制用户的停热权利,但是每年因停热而影响四邻室温的投诉却不断增多,所以这次只能由热企出面征求热用户意见。同时,通过视频取证又能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停热用户以为热企是在谋取私利单方面拒办停热。田经理称,在为期一个月的调查取证中,90%以上的受访者拒绝邻居的停热申请,认为停热切实影响到自家的用热安全,对热企这种取证方式表示了充分的认可。
田经理强调,虽然9月30日是申请停热的最后一天,但并不意味着已经提交了停热申请的住户无缘办理停热,他们将对接到的申请进行逐户走访,这一工作将持续到10月18日。
专家建议:供暖政策应细化
近年来,哈市陆续对老旧住宅实施了墙体保温节能改造,但由于仅是对整栋楼体与外界温度隔绝,并未对户与户之间采取隔温改造,所以一旦楼体内的一户室温出现下降,其他住户的热量必然向低温区传递。业内人士指出,哈市实施的“停热”政策难以保证热用户的用热权益。
2002年,哈市制定了《哈尔滨市既有住宅采暖系统分户供热改造技术暂行规定》,并在全市范围内陆续进行分户供暖改造。期间,虽然有人提出使用“暖气控制阀”既可避免穿墙凿洞的破坏又能实现分户供暖,但此法不能满足热计量收费的要求,哈市最终还是全面推开了单户循环的分户供暖改造。分户供暖改造的启动为日后的停热提供了前提条件。2005年,《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首次提到居民可申请停热,此后,随着城市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引来的投资性购房不断增多,申请停热的用户也越来越多。
刘茂东讲,在节能改造不彻底、热计量迟迟未能推行等背景下,推出的“停热”政策难以保障热用户的用热权益。他还强调,《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中均提到“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不许办理停热,但是目前哈市没有一栋住宅实现了单户节能保温,如果严格按照供热条例实施,那么市民们的停热申请都不可能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