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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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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29 14:47
浏览次数: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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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11-28 截止日期:2012-12-13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湖南省 
招标机构: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湘水工管[2012]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涟源市水务局,代理人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涟源市桥头河镇、龙塘镇、石马山镇等66个村。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桥头河镇段江村等22个村约700万元;标段二:龙塘镇珠梅村等22个村约560万元;标段三:石马山镇杨岭村等22个村约600万元。
2.5 招标范围: 配套和改造渠道68条
95.9km ,整治山塘66口,河坝7座,更新改造机埠(泵站)8座179kw,建设喷灌工程面积0.1万亩,微灌工程面积0.02万亩。土石方7.06万方,砌石0.51万方,砼及钢筋砼2.25万方、管材 59.04km 。 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级投资66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且未参与其它在建项目。
3.3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4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 2007年10月1日 至 2012年9月30日 )完成与标段合同价相适应的2个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向湖南水利厅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在“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目录内的企业。
3.7 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8 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代表于 2012 年 12 月 0 3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联系人身份证(原件);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⑨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⑩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在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9号华天新城长城阁13楼)报名。
4.2 招标人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因近2年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水务局
联系人: 李 先生
地址:涟源市水务局
电话:0738-44537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5863748
传 真:0731-82934252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9号华天新城长城阁13楼
邮 编:410001
诚信协议书(格式)
招标人:涟源市水利局
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湖南省涟源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招标人和投标人特签署本诚信协议书,就有关事项协议承诺如下:
1、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廉洁自律,不接受不索要任何投标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人的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不向任何人采用打招呼或明示暗示等非法手段操纵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任何外来影响包括领导干部等明示或暗示的招呼;不向招标代理公司施加任何违法的影响和压力;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2、投标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廉洁自律,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邀请和资助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保证按照有关规定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违规出借资质;保证不相互串标、围标;保证不弄虚作假;保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之前没有任何在建项目。
3、若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招投标规定进行处罚。
招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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