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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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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0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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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 河西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 2013 】 124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西路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河西路工程 施工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2.3. 37 米 ,道路全长 3831 米 。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包含:桥梁 2 座, 1# 桥位于桩号 K1+978 ,总跨径 48m (单跨 16m ), 2# 桥位于 K3+678 ,总跨径 20m 。交通道路标线工程。排水工程体制分为采用雨污分流制,总长约 10710 米 ,污水管道材料为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为 DN1200mm ,污水管材料为 HDPE 管。给水工程设有生活给水管工程及绿化灌溉给水管,生活给水管约 4716 米 ,最大管径为 DN500 球墨铸铁管,绿化喷灌给水管约 4826 米 ,最大管径为 De100 钢塑复合管。电力工程含电力通道、通信通道、道路照明施工,通信电缆管道约 3720 米 ,电力电缆管道 693 米 ,路灯照明 229 盏。燃气管道约 3428 米 ,管材为聚乙烯 PE 管。项目投资额约 17698.34 万 元 。 详细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工程规模:本次工程招标南起于广三高速下穿桥洞,北至虹岭路,全线共和十四条路相交,道路为城市主干道,采用双向六车道,红线宽
2.4 施工周期: 730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或 以上。
2.6 招标范围:其招标范围包括道路铺设、排水污水管网敷设等工程,详细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2.7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工程量按实结算。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 1)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其中10%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延至下一期支付);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

(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并保质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4)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2.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正(¥5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到账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5日(开标前3个工作日16:00时前)。
2.11 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540万元,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3.1.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在“2010、2011、2012”年中的年度综合考评记录中有至少1年被评定为“优良” 或“A”; (注:佛山诚信情况以佛山市住建局网上查询为准,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打印件);
3.1.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规定, 从2012年8月1日起,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相关的备案资质及人员信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公布后,企业方可在我市按资质要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要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3.2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内(201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合同金额在4000万以上(含4000万)的市政类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相关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缺一不可}。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拟派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的人员(报名当日将以参加本标段投标被交易中心锁定),不能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不能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3.3.3项目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不能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3.3.4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3.3.5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6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注:①以上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2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联系电话;②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所有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③ 上述人员职称以广东建设信息网中三库一平台或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资料信息为准,若不能清晰查询到的,视为此职称不符合要求;招 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发现使用虚假证件的,将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 ④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报名当日将以参加本标段投标被交易中心锁定。 】
3.4 2010 年8 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国内没有发生因骗取中标行为、围标串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受到行政处罚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若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固定投标员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3.7根据佛发改招【2013】11号文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和相关情况需连同评标结果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13年9月13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B证复印件;
4.1.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的职称证复印件及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打印件;
4.1.6、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4.1.7、施工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1.8、造价员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
4.1.9、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按上述4.1.1至4.1.9要求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 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 2013年9月9日8 时 30 分 至2013年9月13日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以光盘形式随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定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6.2.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9月29日10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 00 分,地点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3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sggzy.ss.gov.cn/)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7-861626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7-82362804 传真:0757-8236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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