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乐山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内容:
夹江县201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夹江县201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农[2012]9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 100% ,招标人为 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农[2012]9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315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夹江县界牌镇、顺河乡、木城镇。
2.2 建设规模: 解决9.1475 万农村人口和农村 28 所学校 1.7043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水质不达标 5.8209 万人、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 5.0309 万人)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2.5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3. 管道生产企业必须 具备同时生产PE管材和PVC-M管材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卫生许可批件(必须同时具备PE管材、PE管件和PVC-M管材、PVC-M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 4 . 近 3 年内完成 1 个及以上的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2010年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各方只能是唯一授权单位,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与其他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 年 9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 (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3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 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 548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夹江县新华路105号
联 系 人: 袁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3-5653890
传 真:0833-565389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6
传 真: 028-87774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