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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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管材采购及安装)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1〕98、贵发改农经〔2013〕163、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农经〔2013〕38、覃发改农经〔2013〕39、覃发改农经〔2013〕40、覃发改农经〔2013〕41、覃发改农经〔2013〕42、覃发改农经〔2013〕43、覃发改农经〔2013〕4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751.63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3〕636号文下达了覃塘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各项目所涉及的村委或学校,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3〕32号,现对该项目的管道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覃塘区樟木乡显滕村岜凌片、覃塘区樟木乡沙村黄皮屯、覃塘区樟木乡黄道村片、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民族中学、覃塘区东龙镇长岭片、覃塘区蒙公乡高占村占李片、覃塘区大岭乡龙马村、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古到片、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阮村片辖区内。
交货地点:覃塘区樟木乡显滕村岜凌片、覃塘区樟木乡沙村黄皮屯、覃塘区樟木乡黄道村片、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民族中学、覃塘区东龙镇长岭片、覃塘区蒙公乡高占村占李片、覃塘区大岭乡龙马村、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古到片、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阮村片工程项目所在地。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覃塘区樟木乡显滕村岜凌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樟木乡沙村黄皮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樟木乡黄道村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民族中学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II标段:覃塘区东龙镇长岭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蒙公乡高占村占李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大岭乡龙马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古到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覃塘区东龙镇阮寺村阮村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计划交货期限:招标人将提前7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以配合建安工程的建设,中标单位必须1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40天(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管材管件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PE管材管件型式试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0年1月~2012年12月)具有PE管材管件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5.3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09月05日至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发售人姓名:陈婷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在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3年09月26日10时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水利局
地 址:覃塘区行政中心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刘燕
电 话:0775-48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7100
联 系人:陈婷
电 话:0775-4568783
传 真:0775-4568783
电子邮件:customer@gtzbzx.com.cn
网 址:http://www.gtzbzx.com.cn/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分理处
账 号:2111711109300019361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