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建筑管材
地 区: 云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PE管材 热镀锌钢管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大发改农经〔2013〕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解决剑川县金华镇、羊岑乡、老君山镇、弥沙乡等4个乡镇19个村委会15004人及金华镇、甸南镇、马登镇、羊岑乡、老君山镇、弥沙乡、象图乡等7个乡镇的19所中小学校5058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本供水工程包括调蓄水池44个,合计调蓄水量2360立方米;引水供水管总长169803米(其中,塑管总长6630米,钢管总长163173米)完成集中供水工程37件。本次招标只针对工程管材部份。
2.2招标范围
1. 第一标段:PE管材采购(DN160-25共30670m);
2. 第二标段:热镀锌钢管管材采购(DN160-25共48960m)。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须有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省外企业还需携带进入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备案证查验。所有申请人须持有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一个投标单位只能选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电话:2367700)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是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携带生产厂家的授权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剑川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地 址: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3号 地址: 昆明市盘江东路685号(白云路与盘龙江交叉路口)
联系人: 张剑江 联系人: 刘树兴
电 话: 0872-4521283 电 话:0872-232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