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汉阳区社会福利院燃气蒸汽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 公告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 的委托,对 汉阳区社会福利院燃气蒸汽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ZTHZC-2013-059
(二)项目名称: 汉阳区社会福利院燃气蒸汽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 95 万元(含财政资金 95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
1. 本次采购具体需求如下表。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5 章内容。
序号 |
主要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
技术和性能参数要求 |
1.1 |
燃气蒸汽锅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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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燃气蒸汽锅炉 |
WNS3-1.25-Q , 2 套 |
1.1.2 |
锅炉配套 控制柜 |
配备, 2 套 |
1.1.3 |
锅 炉配套 补 水 泵 |
配备, 2 套( 4 台) |
1.2 |
其它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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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板式换热器(蒸汽 / 热水) |
换热量 Q=1500KW ,二次侧 60/50 ℃, 2 套 |
1.2.2 |
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 |
产水量 3 -5m ³ /h ,单阀双罐, 1 套 |
1.2.3 |
全效水处理设备 |
DN200 ( 1 套), DN300 ( 2 套) |
1.2.4 |
二次侧热水循环泵 |
流量 130m ³ /h 扬程 24 米 , 3 套 ( 两用一备 ) |
2.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
(一)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须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每个品牌货物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
3 、投标人货物必须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测;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A 级锅炉生产资质;
4 、投标人在近三年( 2010 年至今)内应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 、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具有完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机构;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3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30 ~ 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478 号虹能大厦 902 室 。
(三) 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A 级锅炉生产资质、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领取 。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 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办公楼内)汉阳区墨水湖北路 107
(二)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办公楼内)汉阳区墨水湖北路 107
(二)时间: 2013 年 9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22 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湖北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翔
电 话: 027-84808732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478 号虹能大厦 901
联 系 人: 胡宁华
电 话: 027-83603590
传 真: 027-836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