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湖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醴陵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农【2013】922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醴陵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醴陵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土建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醴陵市;
2.3工程类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4建设规模: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第一标招标额约480万元;第二标招标额约330万元。
2.5计划工期:110历日天;
2.6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新建泵房、无阀滤池、循环澄清池、清水池、附设施、铺设管网。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为醴陵市泗汾自来水厂土建施工及管材安装;第二标为醴陵市藕塘自来水厂土建施工及管材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主管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投标人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三年内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或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为依据),具体技术条件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增加投标机会。
(1)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潜在投标人,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2)潜在投标人资质等级每高于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一级的,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注册地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标段所在县级行政区内的潜在投标人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4.2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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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
5.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2013年8月 31 日至2013年9月 04 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报名。
6. 随机确定标段
6.1报名截止时间后,2013年09月 05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对所有投标人根据平均分配原则,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投标标段。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在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期不予发售。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水利局
联系人:欧阳娟
联系电话:0731-23247767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谭昭君 石玉 朱虹
电话:0731-85607743、85607775
传真:0731-8514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