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30829-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地 区: 吉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内容:
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土壤源热泵及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 项目编号: 20130829- GC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土壤源热泵及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梨计经综合[2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梨树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土壤源热泵及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独立标段。土壤源热泵及空调系统工程。包括地埋管环路能量采集系统、能量提升系统、末端能量释放系统等工程的安装调试。梨树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采用土壤源热泵系统作为冷热源,提供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及生活热水。总供暖制冷面积约15000平方米。供暖供回水温度45度/37度,采用地热系统供暖;制冷冷媒的供回水温度7度/12度,采用制风机盘管系统供冷。
2.3 工程建设地点:梨树镇前进大街北侧。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9月24日至2014年8月 30日
2.5 计划投资:约380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土壤源热泵机组(本项目采用变频地源热泵机组)及空调系统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应按相关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至 2013 年 9 月 2 日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8)联合体投标者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原件1套)。
(9)外阜投标单位需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3年9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梨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梨树县人民法院
地址:梨树县南大路25号
联系人:刘伟峰
电话: 0434-3196011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南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 0431-85832429 传真: 0431-85832481
2013 年 0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