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11-14
截止日期:2012-11-22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建筑管材
地 区: 湖南省
招标机构: 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容: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新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湘水工管【2012】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邵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理人为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址:新邵县雀塘镇雀塘村、寺门前村等27个村项目区。
2.2投资规模:本次招标约8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主要包括;PVC-U管材{管径Ø40mm-Ø560mm,压力0.63-1.0mpa}采购和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具有经营供应招投标范围管材的营业资质的供应商,或具有独立生产、设计、制造本项目所采购管材的制造商。其中管材生产厂家必须是2009年以来水利部或湖南省水利厅安全饮水PVC-U管材供应入围厂家,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允许供应招投标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具有供应类似管材的业绩,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体系认证书。
3.2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2年11月18日至2012年11月22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湖南省邵阳市东方华天大酒店408室(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江北)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1)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 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5) 制造商应提供所采购管材的生产许可证;
(6)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
(1)- (5)项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www.bidding.hunan.gov.cn )和湖南水利网(网址: www.hnwr.gov.cn )上发布。
招标人:新邵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周先生
电 话: 13908422341 135073951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599号省供销大厦2504室
电 话:0739-3660505 传 真:0739-36608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9-3660505
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9日
附件: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湖南省新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管材及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邵阳水利建筑市场。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或经营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不擅自施工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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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