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3080801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湖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内容:
类别: 水利工程
施工招标编号: 2013080801
工程名称: 咸安区2013年小农水一般重点县建设工程咸安区2013年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 2013-8-8/2013-8-23
报名时间: 2013-8-8/2013-8-23 17:00:00
备注:
咸安区2013年小农水一般重点县建设工程
咸安区2013年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2013年小农水一般重点县建设工程、咸安区2013年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湖 北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2〕184号文、鄂财农发〔2012〕212号文分别下达了年度资金计划,项目业主为咸安区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投资,招标人为咸安区小型农 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 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塘坝整治、灌溉泵站改造、引水堰闸整治等小型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田间工程建设;排水沟及各类渠(沟)系建筑物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2.3计划工期:7个月。
2.4本此招标共划分为3个土建施工标段和1个预制件采购标段(两个项目的砼预制件采购统一打捆招标):
咸安区2013年小农水一般重点县建设工程为:C1标(双溪片1)、C2标(双溪片2);
咸安区2013年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为:C1标(高桥片);
咸安区2013年小农水一般重点县建设工程和咸安区2013年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预制件采购为:C1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土建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3)近三年内(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或大中型灌区渠系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施工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还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5)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6)外省投标申请人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外省企业入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
(7)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后(在有效期内),方可参与投标。
(8)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通过的施工企业。
(9)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工程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有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压证上岗、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2 预制件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货物制造商。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或大中型灌区渠系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预制件采购业绩。
(4)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销售业绩,年销售必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咸宁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7)本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参加其中1个标段报名,报名时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登陆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www.xnztb.cn ),按照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网络会员申请须知内的要求进行备案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81609)。今年已备案的投标单位不需要再次申请,直接在网上登陆报名即可。 投标人在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还需与招标人现场签订《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 ) 后,方可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8日—8月2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条件:
(1)土建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证,不能是二代临时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三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0-2012年度);(4)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或大中型灌区渠系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施工业绩;(5)拟派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二代证,不能是二代临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8) 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登记表和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以及《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2)预制件采购标段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证,不能是二代临时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近三年的财务报告(2010-2012年度);(4)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或大中型灌区渠系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预制件采购业绩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提供咸宁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上述材料到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金泉湾小区A1栋)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9:30时整,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宁市双鹤路1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招投标信息网》、《咸宁水利网》、《南鄂晚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安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安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琼群
电 话:15872822632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温泉金泉湾路(金泉湾小区A1栋)
联 系 人:胡秋君
电 话:0715-8111103
传 真:0715-8111109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