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城新增供水管道(解放路至纬一路、纬一路至水厂)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拜城县发改委以拜发改基字【2013】124号、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住建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拜城县资源路西侧(解放路至纬一路、纬一路至水厂),施工 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解放路与资源路交汇处至纬一路铺设供水管道,总长度2089米,其中:400管道1107米、300管道494米、200管道401米、600铸铁管道79米、110管道8米、阀门井11座及管道配件29件;纬一路至水厂铺设室外管道总长度1800米,其中:400管道1400米、300管道400米;购买二级泵房设备(以上管道及设备须施工兼安装)。工程投资额:300(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1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提交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总监资格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2 日至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在阿克苏市新华西路新御华庭607室报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注:除提交报名资料外,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新华西路新御华庭607室
联 系 人: 任丽娟 周晓波
电 话:0997-2220516 15999229605
监督电话:0997-213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