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未公布
关 键 词:
内容:
伊吾县山南开发区二区安居富民搬迁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伊发改投资 [2012]20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位于伊吾县山南开发区二区。工程包括水泵房1座和输水管道19.265KM等工程。工程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3级(或3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二级注册水利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并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和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简单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8月1日至8月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吾县水管总站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4、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详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密日报》、新疆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地 址:伊吾县振兴路
联系人:廖斌
电 话:18199791525
伊吾县水管总站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