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 绩溪县 2013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所需的 一批输配水管材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 : 绩溪县 2013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材采购 ;
2 .采购编号 : JZC201319 。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 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20*1.6MPa |
米 |
14200 |
2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25*1.6MPa |
米 |
8000 |
3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32*1.6MPa |
米 |
11000 |
4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50*1.6MPa |
米 |
18000 |
5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63*1.25MPa |
米 |
18000 |
6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75*1.25MPa |
米 |
2500 |
7 |
PE100 级给水管材 |
DN90*1.25MPa |
米 |
4000 |
8 |
配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批 |
1 |
4.2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捌拾伍万元整 (¥ 850000.00 )。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输配水管材的生产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 入选《 2012 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PE 给水管材类企业名单;
5.3 系安徽省水利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生产企业 信用档案备案通过的企业(以安徽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公告名单为准);
5.4 投标货物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 PE 管材管件);
5.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 );
5.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
6.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保证金 :
7.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 8500.00 ) 。
7.2 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 8 时 30 分前汇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如下:
( 1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 1317096009200043563 。
( 2 ) 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 20000260016110300000018 。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 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JZC201319 号 招标采购保证金) 。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 1 ) 。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章卫民 联系电话: 0563-8155360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锦屏路 12 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
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