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XMWS2013-Q007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223300 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8月12日(工作时间)。
7、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于即日起可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供应商也可从本单位对公帐户汇款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下述银行帐户购买,汇款时须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并将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传真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fjqz.gov.cn)上下载。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100元(电子版或纸质版),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遗失或延误,招标代理单位概不负责。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8 月1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开标。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采购项目监督部门:泉州市采购办。
14、本项目采购人:黎明职业大学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02295
15、供应商对采购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380609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
16、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22738609 传真:0595-22738609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 陈小姐
电子信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