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097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教育局委托,现就其空气能热水系统、沐浴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XFXD2013-XF-G011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空气能热水系统、沐浴系统设备 (国产产品) |
1批 |
¥148612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标时须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空气能热泵主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空气能热泵主机)制造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在赣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必须在赣州地区注册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且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授权或合作机构无效),并提供其售后服务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开标时须提供副本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空气能热泵主机)制造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 2013 年 07 月 19 日至 2013 年 08 月 07 日( 工作日内 )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场外汇款、电子银行转账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 缴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XFXD2013-XF-G011标书工本费 ”字样,并告知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标书工本费 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各投标潜在供应商须在2013年07月25日12:00之前(北京时间,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场考察,逾时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与采购单位在2013年0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考察,但不组织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的现场考察。如各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考察后计算错误导致的结果,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须收取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4000 元整(壹万肆仟圆整), 投标人必须在 2013 年 08 月 07 日17:00 (北京时间)以前, 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提供开户许可证)向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且须在汇款/缴款单中注明“ 缴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XFXD2013-XF-G011投标保证金 ”字样,并告知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的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缴款单凭证(含开户许可证)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
七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 08 月 08 日 10: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招标机构: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
联 系 人: 陈兴隆
电 话: 0797-3397112
邮 编: 341600
电子函件: 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城区分理处
户 名: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