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3HYG0723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地 区: 吉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3HYG0723
1.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河口市野猪河学校、康大营学校、兴华学校等 14 所学校消防水池及泵房建设项目 已由梅河口市教育局以 梅教字[201 3 ] 45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河口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全部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筑规模:第一标段:野猪河学校、康大营学校、兴华学校、牛心顶学校、新合镇学
校共计310m2
第二标段:杏岭乡中心校、李炉中心校、第一中学、山城镇中心校、曙光学校共计310m2
第三标段: 梅河口中等专业学校、第三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双兴乡中
心校共计248m2
2.3 招标标段:三个标段
2.4 资金来源: 全部自筹
2.5工程建设地点:分别在14个学校院内。
2.6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 工期4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三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本省施工企业到通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报名。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单位报名时携带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期限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3 年 07 月 18 日至201 3 年 07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通化市本级投标企业还须携带项目经理(建造师)《诚信手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地点 : 2013 年08月12日9时 , 梅河口市建设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梅河口市教育局
地 址:梅河口市
邮 编: 135000
联 系 人: 吕健诚
电 话: 18204359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邮 编: 130062
联 系 人:张昱罡
电 话: 18604358309
2013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