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地 区: 辽宁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内容:
新宾满族自治县集中供热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工作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理所;
(2)、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集中供热工程监理服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投资额:1.75亿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25928.85平方米,包括锅炉房、煤库、车库、综合楼、脱硫泵房、储水池、守卫室;安装70MW热水锅炉3台,配套建设鼓风、引风除尘系统、水循环及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系统、采暖及给排水消防系统;新建换热站4座、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7.26Km;购置安装工器具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7)、建设地点: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
(8)、工期:2013年8月16日开工, 2014年9月30日竣工;
(9)、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项目总监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于 2013年7月22日 17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 2013年7月23日 至2013年7月31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每标段人民币6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年8月12日 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大会议室。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招 标 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热管理所
地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吴保臣
联系电话:024-55034705 024-55022198 15841371399
招标代理: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联 系 人:王宇 联系电话:024-57573806
邮 箱: lnqyzbgs@126.com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