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623-1375N2110485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地 区: 湖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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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招标编号: 0623-1375N21104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施工工程项目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3]228 和 331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长沙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 项目概况: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必须与开发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监理工作也须同步进行,须及时到现场进行监理、旁站等工作。户表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 点多、面广 , 零碎而繁杂 。由于 户表改造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设计变更很多,须按 招标人的要求 及时到现场进行监理、旁站等工作 。
2.3 建设地点:长沙市城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六个区。
2.4 建设规模 : 合同签订后二年内新建居民住宅约 530 万平方米;户表改造工程第一年约 5 万户,第二年约 10 万户。
2.5 服务期限: 2 年
2.6 质量要求: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 80 号令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合同签订后两年内长沙市城区的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及户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内容包括 新建居民住宅项目规划红线内供水管道、阀门、 加压设备(水泵、水箱、电机、自动控制设施、配电设施、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 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户表改造项目供水管道、阀门、 加压设备(水泵、水箱、电机、自动控制设施、配电设施、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 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安装。
监理服务范围为合同期限内该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0 〕 109 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或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监理员具有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或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或 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 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省内外企业必须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证”。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湘备案登记证”和“入长备案登记证”。
3.8 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9 省内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3.10 省外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 贰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4 日 09:00 时前(含)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入围的 投标人 请于 2013 年 7 月 3 日~ 2013 年 7 月 7 日 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03 室(长沙市东风路 123 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6.1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3 年 7 月 7 日 17 : 00 ( 北京时间 , 下同 ) 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不足 15 天,则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发布,敬请留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4 日 09 : 00 分 ,地点为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 800 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长沙市水务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 319 号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 123 号
联系人:张部长 联 系 人:李玩妹 李芳容
电 话: 0731-88442811 电话 / 传真: 0731-845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