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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17号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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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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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6-25 截至日期: 2013-07-26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辽宁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内容:
招标公告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17号泵站工程已由辽东湾[2013]116号文件立项批复,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17号泵站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提升能力2.3吨/秒(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政府扶持、园区自筹
6.工程日期:开工日期2013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14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节假日休息),然后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3.2投标人须知: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合格证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外省企业投标时,同时出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入境备案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下午13: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盘锦辽滨经济区
联系人:陈德利
电话:0427-3406259
招标代理人: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13704015309
联系人:杨女士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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