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8-17 | 截止日期:201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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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所属行业: 管件 | |||||||||||||
地 区: 湖南省 | |||||||||||||
招标机构: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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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2】125号文批准建设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农【2012】741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项目管材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凤凰县阿拉营镇。 2.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采购主要内容如下: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管材采购项目所需PE管材管件的交货、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约450万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工地现场发包人(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企业名册内单位,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少于(含)4000万元人民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 (3)近三年内,有不少于二个类似项目供货的成功经验(提供合同影印件);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4)水利部《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企业名册内具有PE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商(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5)近3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合同影印件); (6)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 (7)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另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省水电设计院大门口),2012年8月22日~2012年8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凤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蒋女士 石玉 电话:0731-85607775 传真:0731-85144310 |
加入日期:20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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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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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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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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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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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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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2】125号文批准建设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农【2012】741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项目管材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凤凰县阿拉营镇。
2.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采购主要内容如下: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管材采购项目所需PE管材管件的交货、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约450万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湖南省凤凰县阿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续建)工地现场发包人(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企业名册内单位,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少于(含)4000万元人民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
(3)近三年内,有不少于二个类似项目供货的成功经验(提供合同影印件);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4)水利部《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企业名册内具有PE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商(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5)近3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合同影印件);
(6)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
(7)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另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省水电设计院大门口),2012年8月22日~2012年8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凤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蒋女士 石玉
电话:0731-85607775
传真:0731-8514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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