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BXCG20130201 所属行业: 泵
地 区: 辽宁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潜水泵 洒水车 消防水带 挖掘机 抗旱服务队设备
内容: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溪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BXCG20130201;
3. 采购项目内容:
一包:洒水车 1辆;
二包:挖掘机 1台;
三包:卡车1辆;
四包:潜水泵 20套,消防水带 2500米;
五包:打井机1套;
注:一、
二、三包可兼投兼中;
5. 项目完成时间:2013年4月30日前;
6. 项目完成地点: 本溪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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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一包、三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
(3)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4) 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2. 二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汽车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
3. 四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五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生产厂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北京时间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12日,每日9:00—15:00时整(双休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 一包、 三包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所投车辆 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文件;
(5)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6)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材料;
2. 二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材料;
3. 四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五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 的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 。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12日,每日9:00—15:00时整(双休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六、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3月13日10:00时整。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一包:贰仟元整;二包:伍仟元整;三包:壹仟元整;四包:壹仟元整;五包: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支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转账支票、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溪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62019047001333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83号(北地证券楼下);
财务室联系电话:0414-4879180;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9:00时整。
2. 开标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邮政编码:117000
采购文件咨询:刘女士
联系电话: 0414-4879518
传真:0414-4879518
电子邮箱:zfcgzxljy@163.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