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2013年度湖州市八里店南片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HC- (采)20131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渠道、机耕路、泵站、护岸等 |
1.0 |
批 |
374.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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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施工及服务。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时使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请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标段的中标人,不再进入本工程其他标段的评分。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3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图纸每套500元(I至V标段只需购买一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3月2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3月2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 :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40000.0
交付方式:以支票、电汇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9308058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介绍信(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需另外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必须具备B证)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五)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B、C三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七)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八)出具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九)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地址;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
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和实施农发项目工程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拒绝接受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和投标截止前一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3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陆林 联系电话:0572-2150075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587296008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2-2150216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