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地 区: 浙江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内容:
交易登记号:13GC070017
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 245号及甬发改审批函[2012] 5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变频多联系统、地源热泵机组、风冷螺杆式热泵机组采购及相关服务。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品目一: 变频多联系统(室外机41台、室内机488台);
品目二:高温地源热泵机组2台、风冷螺杆式热泵机组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品目一:
(1)制造商具有所投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需提供2011年以后的进口报关单);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制造商在宁波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或授权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品目二:
(1)制造商具有所投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需提供2011年以后的进口报关单);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制造商在宁波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或授权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本品目允许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和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应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须承担同等法律责任。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3.3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原件评标时备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看原件,以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原件资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2月27日16: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温州银行大厦)2018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87329207/55717457
传 真: 0574-87863400
电子邮件: tlx806@126.com
联 系 人: 仇吉 邱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