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家具
地 区: 盐城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橱柜
内容:
一、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嘉源人才公寓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开经发[2010] 1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1#、7#楼橱柜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盐渎路以北、长江路以南、泰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
(2)采购规模:投资约18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
(3)供货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0日历天完成1#、7#楼全部橱柜的供货、安装工作。
四、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1#、7#楼橱柜的采购、供货、运输和售后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和服务,有一定规模的橱柜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含个体工商户)。拟投标货物在江苏省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邻近省份除外)。
(2)橱柜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500万元及以上;如是销售代理商投标, 则所代理品牌的橱柜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本金以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最新注册资本金为准。
(3)橱柜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须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盐城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与新都路交叉路口东北侧,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15-89020855),现场勘察招标人提供的实物小样,并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提供的实物小样质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提供的实物小样材质进行制作、供货、安装。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诚信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或现金。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转(汇)至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新河支行, 帐号:32001735336059090909,联系电话:0515-89020815联系人:卞琳),也可直接采用现金由各投标人投标前缴至开标现场。
诚信保证金采用转(汇)帐形式的,开标时投标人须将诚信保证金银行单据交工作人员核验;诚信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的,需在开标前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经办人于2013年1月 28 日 15:30 时至2013年 2 月 4 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王超,联系号码:0515-68668032)。
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除本公告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生产厂家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和ISO14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原件。
销售代理商需提供:(1)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和ISO14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4)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
十、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的约定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9911815、68820911。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会荣
联系电话:0515-89020855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
与新都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时间:2013年1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0一 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