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地 区: 长沙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内容:
招 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地下3层、地上26层,建筑高度99.9m ,为一类高层建筑。1-5层为控制中心设备用房及管理用房,6-26为办公塔楼,地下1至3层主要为餐厅、停车库及设备机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53726.4m 2 ,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 17373.1m 2 ,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36353.3m 2 。
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2 、投资估算:约3000万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 、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的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加压风机、补风机、风管、风口、风阀、保温、附件)、水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水泵、水阀、管道、消火栓、灭火器、附件)、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材料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仓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具体详见招标图纸、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 、质量标准:合格
7 、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 、计划工期:工期暂定为2013年7月完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9 、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以来必须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以来必须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项目负责人于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内企业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为依据;湖南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4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不接受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中签署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
若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以分包形式承担的,须提供分包施工合同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且须同时提供彩色影印并加盖总包方公章的总包方的中标通知书及总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情况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将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 30 日至2013年 3 月 19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拾万 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 轨道控制中心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2月7日14:3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3月 19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其中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