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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暨刘湾水厂改扩建)取水泵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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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29 17:32
浏览次数: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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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1-29 截至日期: 2013-02-07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地    区: 江苏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内容:
招标人: 徐州市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建设处
工程名称: 徐州市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暨刘湾水厂改扩建)取水泵站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
项目批准机关: 江苏省发改委
资金来源: 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3/2/7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3/2/7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张玲玲
联系电话: 83908668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29 16:36: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3/2/4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市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建设处已经经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徐州市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暨刘湾水厂改扩建)取水泵站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工程规模:造价约20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包含南、北取水泵站现有水泵等设施改造。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资格;
(3)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 给水泵站 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信息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同时由市级供水企业出具具备城市给水 管网及泵站 施工经验的证明,且注明市级供水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4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商务处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处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投标申请人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10)未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刘湾水厂
联系人: 余工 电话: 0516-87890827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联系人:张玲玲 电话:0516-83908668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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