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广陈镇龙兴圩区工程监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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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本工程主要位于广陈镇,涉及广陈龙兴村和独山港镇周圩村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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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投资批复 |
平发改投[2012]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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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结构 |
概算总投资(万元) |
1771.35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3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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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招标工程主要由堤防工程、水闸工程、闸(泵)站工程及水系沟通工程组成。具体规模为:新建圩堤10.23公里,堤防口门建筑物12座,其中单闸6座,闸站4座,排涝站2座,新开河497米,80型U型渠4845米,90型U型渠2887米,大排渠“2.5m×1m×1.5m”1091米,落河缺8个,箱涵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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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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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自2002年10月以来(以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根据浙水建〔2009〕51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将拒收。自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期间无浙江省级、嘉兴市级、平湖市级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类似工程指的是:泵站及水闸工程(两项工程须同时具备,但不限于同一工程)监理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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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总监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有总监岗位证书,2002年10月以来(以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总监业绩,且无在建工程。自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期间无浙江省级、嘉兴市级、平湖市级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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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广陈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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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沈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78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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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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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平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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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朱女士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27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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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要求 |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临时交易证(报名时当场办理);3、《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4、企业资质副本;5、营业执照副本;6、拟派总监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7、总监岗位证书;8、本单位自2002年10月以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9、拟派总监自2002年10月以来的类似工程总监业绩; 10、《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11、银行汇票 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质量评定报告(或验收鉴定书)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红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逾期不予受理。《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请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一工程招标公告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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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地 点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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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3年1月22日至2013年1月2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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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必须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 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帐号:380558361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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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日 期 |
2013年1月22日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13年2月21日9:3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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